各部门工会:
为了表彰公司近两年在学校发展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女教工,激励全校女教工在各自岗位上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校工会决定在2012年“三八”节期间,表彰奖励“2009-2011年度优秀女教工、优秀女教工标兵和女工工作先进集体”。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及推荐比例:
优秀女教工由各部门工会根据条件按女教工总数的4%比例评选(根据比例要求不足一个名额的按一个名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优秀女教工标兵在优秀女教工中产生,在优秀女教工推荐表中注明是否同时推荐优秀女教工标兵。女工工作先进集体由部门工会根据条件申报。优秀女教工标兵和女工工作先进集体由校工会组织联评。
二、评选及推荐程序:
1、各部门工会在分党委、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优秀女教工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评议产生“2009―2011年度优秀女教工”,将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后报送校工会。
2、各部门工会在分党委、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优秀女教工标兵和女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民主评议是否推荐优秀女教工标兵和是否申报女工工作先进集体,将评议结果按要求报送校工会。
三、评选要求与注意事项:
1、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评选推荐程序
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坚持依据评选条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评选、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公开、公正,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
2、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报送个人及集体书面事迹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及事迹材料的电子版。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可附页)。请于2011年12月15日前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fengyu@hrbeu.edu.cn 。
附件: 1、优秀女教工、优秀女教工标兵及女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中国教育工会伟德bevictor中文版委员会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