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5-31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194

各处级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及《关于转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2013年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黑工信民爆发〔2013〕23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学校制定了《2013年开展“安全生产(实验)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级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伟德bevictor中文版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及《关于转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2013年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黑工信民爆发〔2013〕2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紧密围绕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学校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由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实资处、后勤集团组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28日前报送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6月3日至10日)
  1.各处级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伟德bevictor中文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法规、制度及相关标准;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遵章守纪、杜绝违章违纪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养,杜绝违章作业,增强安全风险辨识的意识和能力。
  2.制作安全知识、实验室安全须知、警示展板等,在学校各教学楼及员工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展览。
  (二)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6月11日至16日)
  组织相关单位举行突发事件故应急救援演练及义务消防队防火演练。强化应急救援联运机制,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三)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及安全大检查(6月17日至24日)
  1.各处级单位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检自查,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做到安全检查不留死角,认真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短期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
  2.在此期间,学校将组织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学校各处级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四)活动总结阶段(6月25日至6月28日)
  在此期间,将对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学校安全委员会将汇总全校整体情况,及时报送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进行,推动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各处级单位在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重点做好本单位安全设备设施的改进和完善,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